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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子一直都是大家关心的一个热门话题,毕竟我们大家都需要房子住的。大家也知道,我国的老年化也是越来越严重了,人老了就意味着我们手中拥有的财产也是时候交给自己的子女了,那么有个问题就来了,房产过户时,生前或去世后继承给儿女,有什么“区别”?建议收藏!
如果老人时选择生前将房子过户给子女,有两种模式供我们选择,一种是赠与,与子女签订赠与合同,然后大家去相关部门做个登记就好了。第二种就是买卖,与子女签订买卖合同,约定购买房屋的价款,然后再去办理房屋变更登记手续。
生前处理得当,可尽量免老人去世后出现遗产纠纷,同时不需要在立遗嘱,也避免了继承的风险,实施效果也好。当然,在这些东西里面都会涉及到一些税费或者是个人所得税、契税、公证费等,而且不同的房产过户方式,有着不同的税费概率,像目前不同地方关于房屋赠与、买卖的纳税政策不同,前两种方式在纳税上也有所区别,大家可以先了解好,然后做*的打算。
如果老人是选择身后处理,这里就需要做好设立遗嘱的工作,即使是独生子女,像以北京为例,有新规定,但具体情况需要与房产管理部门确认,继承公证的公证费是按照继承财产比例收取的,所以这种情况下,比遗嘱公证要高不少。
这里还是要建议大家,为了避免子女在继承时可能会发生某些问题,还是要生前做好“遗嘱”的好,就算是亲兄弟也要明算账呢,如果没有遗嘱的话,办理起来就比较麻烦,像以前都是有几兄弟姐妹的,如果有人不签字放弃继承那就非常被动。生活中有太多因为继承这事儿反目成仇的人了,人都是很自私的,即使是在亲的人还都是会以自己的利益为主,所以大家要注意好这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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